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编办多措并举,再次重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行为。
该县编办针对部分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存在模糊认识这一现实,为了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作用,扩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范围,他们在往年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他们利用橱窗、电视、板报等形式,以单位来人办事、到单位调研为契机,再次对中央编办等15部委《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进行广泛宣传。召开了由县人事、财政、银行、发改委、技术监督、公安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在受理事业单位法人有关人事调配、年度工资审核、社会保险、购领发票、申请银行账户、收费许可证年审、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等事项时,事业单位必须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恳请相关部门做到先看证书后办理,不见证书不办理,证书过期缓办理。
通过再次大规模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相关部门的配合意识,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真正认识到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和“通行证”,确保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