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从优待警各项政策,充分体现漯河市委、市政府对公安民警的关心爱护,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安民警职业保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9月18日,漯河市委编委印发《关于落实公安民警“团圆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开始落实公安民警“团圆工程”。
一是按照空编补充、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空缺情况,采取逐年分批的方式,逐步有序解决公安民警“双警”家庭两地分居问题。市公安局及各区分局公安民警两地分居问题由市级负责解决,临颍县、舞阳县公安局公安民警两地分居问题由两县分别负责解决。
二是各级公安机关要在满足用人单位职位素质要求的前提下,规范有序解决公安民警“双警”家庭两地分居问题。按照先省外再省内(不含市域范围)的顺序,优先解决工作实绩突出、家庭实际困难大、立功受奖、长期在基层一线、分居时间较长的民警。根据拟调入民警原所在单位的层级、警种等,对等转任到市公安局、各区分局或派出所工作。
三是根据《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市公安局公安民警“团圆工程”按以下程序实施:由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市委编办根据市公安局各层级空编情况和用人需求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编委审批;经市委编委同意后,由市公安局按方案组织实施;拟调人员确定后按程序办理用编手续。临颍县、舞阳县公安民警“团圆工程”参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