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镇平县抓好“四个一”
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提档升级
发布日期:2024-06-11 17:53 信息来源: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南阳市镇平县大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形成职能科学、运转高效、统一规范、执法公正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激发乡村治理“源头活水”。

建强“一支队伍”,明确“谁来干”。一是加强执法力量。对所属乡镇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由股级提升为副科级。实行“减县补乡”,向乡镇下沉事业编制347名,从县直差额补贴、自收自支单位选调40人补充到乡镇,加强执法一线工作力量。二是提升执法能力。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跟班学习、现场观摩,邀请法治专家、知名律师进行授课,实现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执法队伍“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进一步提高乡镇执法人员的法规素养和执法能力。三是强化执法保障。遵循“便民、高效、统一”原则,按照车辆标配到位等“九到位”标准,县乡两级列支专项资金400万元,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阵地。四是树立典型引领。先后在枣园镇、张林镇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观摩推进会,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全面提升

厘清“一份清单”,规定“干什么”。一是照单放权赋能。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自2023年6月起,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55项行政处罚权全部下放至乡镇。二是制定执法清单。机构编制部门联合司法部门共同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任务、责任、流程、标准等“四个清单”,将法定执法涵盖集镇管理、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92项职权落实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效破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三是厘清职责边界。对法定和赋予的执法事项,由乡镇负责执法并承担执法主体责任;对县级部门委托乡镇的执法事项,以委托部门名义执法,由委托部门承担执法主体责任;对既无法定赋予也无委托的执法事项,由乡镇负责日常巡查、县级部门负责执法,确保权责明晰、权责对等。

织密“一张网格”,解决“怎么干”。一是完善网格架构。按照“片区联乡镇、乡镇包村组、村组建网格”组织架构,完善“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三级网格,实现网格管理与综合执法双向覆盖无死角、相互补充不掉线,打通基层执法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二是建强网格员队伍。积极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组织乡镇干部、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和护林员等担任网格员,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网格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行政执法监管。三是明确网格员职责。充分发挥网格员“延伸触角”“全景探头”作用,当好综合行政执法的宣传员、巡查员、监督员,推动基层治理由被动处置问题向主动发现问题、由事后执法追责向前端服务管理转变。

健全“一套制度”,确保“干得好”。一是严格落实“五个统一”。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服装标识、执法证件、执法平台、执法专用章、法律文书“五个统一”,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区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分类制定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定期开展“六率”考评,确保执法有效、执法见效。赋予乡镇对派驻执法机构和人员在日常管理、绩效考核、任免建议等方面的“话语权”,推动管理模式由“县派、县管、共用”向“县派、共管、共用”转变。三是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认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将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录入“三法衔接”(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监察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乡镇执法的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