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注重“三个结合”
推动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效能
发布日期:2022-05-17 09:57 信息来源:中共驻马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驻马店市强力推进疾控机构规范设置和编制配备达标,不断加强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规范与优化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疾控机构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和省市加强疾控机构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行政区划规范设置疾控机构,对经济功能区疾控职责承担主体进行了重新明确,并对全市疾控机构的名称、主要职责进行了统一规定,实现1个县(区)设立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辖区内全部疾控职能,推动构建上下联动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同时围绕疾控履职全流程,对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级公立医院相关科室及时进行优化设置,推动实现疾控机构与协同配合机构点对点对接,进一步完善疾控工作的协同配合机制,有力增强了疾控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上情与实情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疾控机构编制配备。按照市、县两级疾控机构总编制原则上不超过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1.7的比例核定要求,结合疾控机构编制配备实际情况,参考周边省辖市核算方式,经过反复研究测算,确定采取市、县(区)分开核定比例的方式,市级按全市常住人口万分之0.3核定,县(区)按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1.4核定。按照统一标准确定应核编制数后,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及时为未达标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剂补充160余名编制用于弥补缺额;对于现有编制高于应核编制数的5个县,维持现有人员编制总额不变,根据实情逐步核减编制与标准相接轨,实现市县两级疾控机构编制配备全面达标。

三、挖潜与补充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疾控机构工作能力。聚焦疾控机构主责主业,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从严控制综合管理类内设机构,按照精细化原则设置业务类内设机构,将更多的人员编制向重点业务工作倾斜,不断强化重大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方面业务科室的人员力量配备。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类内设机构增加6个,占比由62.5%提升到76.2%。同时开辟“战疫”绿色通道,对疾控机构用编申请实行特需特办,全力支持疾控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加快充实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其中在2021年,市委编办核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30余名事业编制,通过采用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方式及时充实了疾控机构人员力量,有力提升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