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委编办“三点着力”做好事业单位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1-31 10:35 信息来源:中共驻马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驻马店市委编办“三点着力”全力推动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走深走实。

着力优化服务,让年报工作“快”起来。一是汇总往年事业单位咨询较多、错漏较多的问题,修订印发《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填报注意事项》,明确操作流程、填报规范等,为事业单位年报提供清晰指引。二是压缩办理时限,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报申请,第一时间进行受理、通知、复核,做到网上处理不过夜。三是安排专人进行“网络+电话+现场”答疑解惑服务,充分利用各种沟通渠道耐心服务,为事业单位报送年报排忧解难。

着力加强审核,让年报工作“严”起来。一是严格规定报送时限,要求事业单位必须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完成年报报送,逾期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严格规范报送材料,要求事业单位提交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证书正副本原件等,以便及时掌握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法定代表人的变化,以及证书是否存在损毁或丢失等情况。三是严格检查签字盖章情况,要求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对年报的真实性和保密性负责,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事业单位及举办单位公章,凡无签名及盖章的一律退回。

着力把握细节,让年报工作“准”起来。一是核对宗旨和业务范围,梳理驻马店市委编委、编办2023年以来的文件,凡涉及职能调整的,皆要在年报审核中加以核对,对未进行变更的,及时进行变更。二是核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要求内容真实而不敷衍、充实而不累赘、简洁而不简单,务必切实反映出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核对保密审查意见,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的,务必高度重视,多方确认,确实不宜公示的,应做好保密工作,不予公示。若不涉及保密信息,则应做好解释,对外公示,以便充分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