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3-08-22 09:10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省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提升站位、认真履职,创新方式、优化服务,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完善机构配置,加强体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退役军人工作作为事关强军兴军宏伟大业,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政治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实抓细。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要求,在机构改革中同步整体划转承担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荣军服务、复原军人疗养服务、烈士褒扬等相关职责的事业单位,破解退役军人服务多头管理、职责交叉等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在省级设立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明确职责任务,足额核定编制。同时,督促指导市县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各市、县均设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批复洛阳、商丘等9个退役军人服务任务较重的地市设立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力量,确保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构建了上下一致、集中统一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

二、优化布局结构,重塑职能体系

围绕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在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对省级退役军人服务事业机构进行了整合重组、功能再造,设立了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河南省退役军人宣传褒扬中心),进一步优化职责配置,提高事业单位整体服务效能和运行机制。在省直部门所属医疗机构管理体制改革中,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河南省荣军医院、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2医院划转事宜,深入调研论证,考虑到2家医院主要承担伤残军人、带病复员军人的收治、诊疗及集中供养等工作,其工作任务具有较强的行业特点,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专题向省委编委领导汇报,经积极争取,2家医院保留原管理体制不变,仍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管理

三、转变核编方式,强化服务保障

高度重视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将安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加强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沟通配合,掌握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军人安置需求,提前做好谋划准备。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一步优化完善省级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单位保障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安置计划,确保安置到位。调整核编方式,不论事业单位是否有空编,均按省直事业单位实际接收的军转干部人数核增事业编制,这一举措充分调动了省直事业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效率。同时,增强服务意识,盘活紧缺编制资源,做好每年省直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增加编制、增加领导职数审核工作,缩短办理时限,当月收到请示当月办结,及时保障退役军人待遇。2016年以来,共核增700余名事业编制、20余名处级领导职数用于安置省直事业单位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坚实保障,受到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