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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11月27日上午,新乡市举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邀请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局负责同志就学习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简称《条例》)作专题报告,新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共300余人参加学习,该市市委书记张国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报告会围绕“学习贯彻《条例》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主题,对《条例》制定的背景、起草过程、地位作用、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全面系统、详细具体讲解,对党员干部正确把握《条例》的基本要义和精神实质,对标对表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在前期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采取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委编办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培训,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
二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认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机构编制各项工作。
三要强化工作统筹。要对照《条例》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结合市编委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条例》在落地生根。要把《条例》贯彻执行与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的巩固深化,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落实落深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