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委编办借助巡察“利剑"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0-04-08 10:34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1月9日,焦作市委编办主任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专题工作组,赴市委巡察办,就《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开展交流座谈。

座谈会上,该办工作组与焦作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巡察办关于《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了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市委巡察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条例》在全市各级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到位,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

会议指出,《条例》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条例》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机构编制工作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级党委提出问责建议。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应当纳入巡视巡察监督范围。因此,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编办和巡察办均责任重大。焦作市2018年已经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条例》的发布,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健全编办与巡察办的协作联动机制,双方在座谈会上相互交换了意见,拟定了下一步的强化措施。一是突出巡察重点。将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控编减编落实情况、超编进人情况等作为机构编制巡察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协作沟通。结合焦作市委巡察情况,选派机构编制人员全程参与,明确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认定标准,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巡察联动推进;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在巡察报告中如实反映,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